根據《旅館業法》第 4-2 條第 1 款的規定,旅館可以要求擬入住旅館的人進行必要的合作,以防止特定傳染病的傳播。
擬住宿者得依前條規定,請求飯店解釋拒絕締結住宿契約之理由。
倘若飯店依前條規定解除住宿契約,旅客可要求飯店解釋解除契約的原因。
賓客在本賓館住宿時,必須遵守賓館制定並張貼在賓館內的使用規則。
24 小時前台服務
如果本賓館因客人的故意或疏忽而遭受損害,本賓館將要求客人賠償損失。
若本一般條款與條件的日文文本與其他語言文本之間存在任何歧義或差異,在任何情況下均以日文文本為準。
根據本條款與條件,與住宿合同及相關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僅在對酒店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日本法院根據日本法律解決。
本住宿條約有可能因本酒店的原因而進行修改。本住宿條約的任何變更,將自本酒店在其指定的網站上公佈變更條文時所規定的生效日期起實施。本住宿基本條件應隨時備置於客房內。
2024 年 3 月 1 日。
您可以水平滑動以查看它。
| 客人應付總金額 | 住宿費用 | (1) 基本住宿費(房間(或食宿) (2) 服務費 ((1) x 15%) |
|---|---|---|
| 額外費用 | (3) 食物、飲料和其他使用者費用 (4) 服務費 ((3) x 15%) |
|
| 稅項 | a. 消費稅 b. 稅額計算以1日圓為單位,未滿1日圓部分捨去 |
註:若稅法有修訂,則以修訂後之規定為準。基本房價以飯店報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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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約申請人數 | 收到終止合約通知的日期 | |||||
|---|---|---|---|---|---|---|
| 非住宿 | 當日 | 前日 | 9天前 | 20天前 | ||
| 一般 | 最多 14 人 | 100% | 80% | 20% | - | - |
| 組織 | 從 15 到 99 人 | 100% | 80% | 20% | 10% | - |
| 100 或以上 | 100% | 100% | 80% | 20% | 10% | |